地籍管理科

 

统一管理城乡地籍工作;拟订地籍管理、土地调查、动态监测、地籍调查和统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;拟订土地确权、登记、发证及权属纠纷规则和权属管理办法;承担全县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。负责全县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发证管理工作,负责全县土地抵押贷款登记工作;负责土地登记费的审核和收缴;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;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