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使用权租赁、转让、抵押
土地使用权租赁
:一、办理程序
(一)租赁土地者提出申请;
(二)现场勘察;
(三)报县国土资源局;
(四)地价评估及地价确认,确定年租金;
(五)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。
二、所需资料
(一)租赁申请书;
(二)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;
(三)市国土资源局或市政府的批准文件;
(四)地价评估报告及确认文件;
(五)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;
(六)企业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);
(七)若改变原批准用途的需提交规划证明;
(八)地上有附着物的需出具证明资料。
以上资料除证书原件外一式四份
土地使用权转让:
1
、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表(原件1份)2
、双方转让合同或协议、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转让的书面意见(股份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同意转让决议)(原件1份)3
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(原件1份)4
、土地评估报告(原件1份)5
、交纳出让金凭证(复印件1份)6
、1:500或1:1000的宗地图(原件4份)7
、房屋所有权证(有资质部门提供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%以上的认定证明 (原件1份)8
、转让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(复印件各1份)9
、审核期限:10个工作日土地使用权抵押
:一、办理程序
1
、抵押双方申请,填制《申请审批表》;2
、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;3
、确认划拨、集体土地使用土地估价结果;4
、划拨、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应签订有关的合同或协议;5
、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;6
、审核、审批、登记;7
、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。二、所需资料
1
、土地证及土地复印件、宗地图;2
、土地估价报告、确认文件;3
、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;4
、集体土地使用者同意抵押证明书及抵押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;5
、房产证复印件及其他附着物权属证明;6
、抵押合同;7
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正复印件;8
、其他需提交的资料。以上资料除证书原件外一式二份。